转卖朋友 再造“进化版”枪支
赵某告诉民警:车上被搜查到的那支枪,并不是他组装的唯一一把枪!
原来,赵某还组装过另一把枪支,并且把自己组装的第一支枪,卖给了自己的朋友杨某。绝不能留一丝隐患,民警旋即找到了杨某,并且从他那里搜到了另一把气枪。
赵某好端端自己组装枪支,怎么又拉了朋友“下水”?
赵某的朋友杨某今年28岁,也是大江东人,是当地开店做生意的。二月底的时候,杨某看到了赵某放在后备箱的这把枪,很喜欢,就问赵某能不能卖给他,赵某当时很珍惜自己枪,并没有答应。
后来几天,赵某会带着他的枪去打鸟,几次下来,他发现自己做的枪的威力和精准度不理想。直到今年三月初,赵某萌生了再做一把枪的想法。
因为有了第一次组装枪支的经验,再加上几次测试下来,所以赵某很相信自己能组装出一把更“厉害”的枪。于是,他把第一把枪以400元的价格卖给了杨某,又花了357元,通过网上五家不同的店重新购买了一批零件,组装了第二把枪。
卖给杨某的第一把枪支,虽没有赵某制造的枪支威力大,但枪口比动能24.8焦耳/平方厘米,远超过我国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支致伤判据标准。
赵某料不到的是,正当自己对最新组装的枪暗暗自喜的时候,民警已经盯上了他。
两人被拘留
目前,赵某对非法制造枪支的行为供认不讳,杨某对非法携带枪支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赵某已被刑事拘留,杨某已被行政拘留。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两个年龄相仿的好朋友,因为一时兴起,最终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令人唏嘘痛心。
警方提示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是比较严重的危害公共秩序的犯罪。枪支的危害不言而喻,很容易对广大公众生命健康造成重大的、不可逆的伤害,切勿因好奇而罔顾法律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