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城法院受理了一起诉讼——一对年过七旬的老夫妻起诉自己的“前儿媳”小沈,要求小沈搬离他们名下的房屋。
庭前调解阶段,承办法官先找到了小沈,小沈婚后育有一儿一女,为了方便照顾孩子,她和丈夫小赵一直住在公婆家里。今年年初,小夫妻俩因为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但小沈并没有离开,依旧和公婆同住。
“我公公根本没有让我走,也没有去起诉,如果这真是他的意思,我马上带儿子搬走!”看到起诉书,小沈说。
起诉、委托材料一应俱全,房产登记明确,难道是虚假诉讼?法官询问老两口的代理律师,律师也一头雾水,他说,当时来委托的是小赵妈妈,她说老伴身体不好,就把材料带回去签字了。至于起诉状上的名字到底是不是老赵本人签的,律师也说不准。
为了摸清情况,3月28日下午,法官前往小沈居住的小区实地核查。
这是一个老小区,在一间不到50平方米的屋子里,法官见到了老赵夫妇。
老赵头发花白,苦着脸向法官大吐苦水:“我是一直反对我儿子、儿媳离婚的,这样只会苦了我的孙子、孙女。儿子起诉离婚,闹了一两年,孙子判给了媳妇,孙女判给了儿子,一家人就这么散了……”
“好了,过去的事情不要再讲了!”一旁的老伴忽然站起来,打断了他,“离婚了就不应该还赖在这里,这房子是我们的,我们就是要那个女人(小沈)搬走!”
老赵看了看老伴,欲言又止。
法官把小赵妈妈劝进了里屋,老赵这才压低声音,开了口:“我孙子就在对面上学,我现在天天烧饭给他们吃,不会让他们搬走的。我没有写过什么诉状,也没有签过名字!”
他指指四周堆放着的儿童用品,又拿起茶几上孙子的照片,红了眼睛:“我就希望儿子回头是岸,不要再折腾了,受伤害的是两个小孩啊。”
听见老赵的表态,老伴几度从里屋冲出来,要和他吵架。但老赵态度坚决,否认了自己起诉小沈一事。
由于房屋系老赵夫妇共同所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驳回了本案以老赵名义提起的诉讼;经过沟通,小赵妈妈也暂时撤回了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