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犯罪 有人利用信用卡的主、附卡实施诈骗
两个各怀心思的人,同时利用微信附近的人招揽生意,结果一个被另一个骗了。
去年7月7日下午2点左右,金先生利用微信查找附近的人,想推销银行贷款,一个姓赖的男人加了他。
赖说,自己不要贷款,但是信用卡要到期了,希望金先生帮他先还上钱,等取出后再还他。两人商定好当晚7点见面,事成后,金先生可获取1000元好处费。
到了约定的时间,金带着赖来到文二路一家手机店,金与店老板是旧识,老板答应帮他刷卡,只收取“辛苦费”500元。
赖取出信用卡后,老板便开始分几笔往里打钱。其间,赖一会说要上厕所,一会说肚子饿,总是找借口想离开。
“我怕他赖账,一直跟着他的,没想到他太狡猾了,我低头刷了下微信,他就不见了!”金赶紧返回店里,这时候,老板已经往赖的卡里打了37000元。之后,赖关了机,把金的微信也拉黑了。
金急忙报了警。
两天后,警方将赖和他的另外三个同伙抓获归案。
经查,四人都是福建人,最大的37岁,最小的25岁。据他们交代,找人代还信用卡只是个幌子,他们先让别人将钱打进卡里,之后找借口脱身,将这些钱套现。
赖说,作案关键就在用的那张信用卡上,办信用卡时他们还办了一张附属卡,这样一来,即便主卡还在金的手上,他们依然可以通过附属卡将卡里的钱取出。
因犯诈骗罪,赖等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处罚金1000元至2000元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