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有微友向“律师来了”微信平台咨询:我丈夫对我非常冷淡,我怀疑他没有生育能力……因为我们的孩子也可能是我跟别人生的……现在我想离婚,可是家人都不同意,我该怎么办?我的婚后生活过得很憋屈,都曾经去过河边想跳河……
这位微友姓陈。三年前,因为工作原因她认识了现在的丈夫。丈夫有点腼腆。经过一年多交往,两人结了婚。
陈说她这时候才发觉丈夫有些异样。恋爱时就不和她牵手,她还以为是对方比较保守就没多想。结果婚后还是这样,不仅不让牵手,连睡觉都是各盖各的被子。一个月才肯同房一次,其他时候不是借口累了就是直接倒头就睡。
陈也试着和丈夫沟通,可是对方根本不愿意,也拒绝去医院做检查。“一边是家里人天天催着要孩子,一边则是对自己冷淡不愿沟通的丈夫,”陈说自己都快要崩溃了。
就这样过了半年,陈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不让我当女人,我就不让他当爸爸!”
她约了一个网友见面,还开了房……几个月后,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孩子生了下来,丈夫依旧对她很冷淡。
思前想后,她觉得没办法再跟丈夫相处下去了,决定离婚,但是家里人死活不同意。
陈说,她想要问问律师:丈夫这种对自己冷漠的情况,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吗?如果丈夫不喜欢女人,却还是跟她结婚了,那是不是骗婚?孩子是老公的,还是网友的,到现在自己也不清楚,如果离婚的话该怎么办?谁来出抚养费?
签约律师连银迪:一月只有一次同房的行为,不属骗婚。
1.婚姻自由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所以,离婚与否,由陈女士自行决定,任何人不得干涉。
只是从陈女士的陈述中,本律师认为陈女士想了解的应是“性冷淡”是否为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法院可否依此判决离婚?
的确,陈女士若决心离婚,势必面临着是协商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从诉讼的时间、经济成本来考虑,建议陈与丈夫先行协商,协商包括“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若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就上述事项协商一致,则至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即可;若未能协商一致,则陈女士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按照《婚姻法》第3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陈女士若以丈夫仅一个月与其一次性行为为由,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一般不会支持。陈小姐可与丈夫分居,等第一次判决生效后再过六个月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最终婚姻是肯定可以解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