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 高薇
问:我同学前几天跟我们打招呼,说国庆期间要借钱,已经答应好了,打算到时候就把钱打给他。数额有点大,以防万一我们肯定是要打借条的。
今天新闻里都在说关于民间借贷出了新规,我想知道关于利息到底是怎么约定,怎样才有效,受法律保护的?以前好像听说是不超过银行利息四倍就可以。
杨甜: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西湖区优秀律师
答:确实,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这个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于这条规定的通俗理解就是,分三种情况:1.出借人和借款人如果在借条上约定的利率没有超过月息两分,即年利率24%,则该约定受到法律保护,万一借款人不还,出借人向法院起诉的话,可以连本金和约定的利息一并起诉。
2.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在年利率24%-36%之间,则要看有无实际履行了,如果借款人实际履行了,那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没有实际履行,出借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只能保护年利率24%,超出不予保护。
3.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则即使借款人实际履行了,嗣后借款人起诉请求 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会支持借款人的请求,要求出借人退还多拿的利息。
再通俗点说,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利息保护实行两限三区原则。即:以24%和36%为两个限制,1.24%以下的利息都保护;2.超过24%不到36%的部分看作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3.超过36%的部分一律不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