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法院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的情况,进一步解读了最高法院最新发布的关于审理拒执罪、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两个司法解释。
以后,执行工作不仅对包括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高铁飞机等九大类高消费行为说“不”,对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也说“不”。
“一个老赖,用1000多元的手机,是正常的,但如果用了最新款的苹果手机,那我们就有理由怀疑是不是生活必需了。”昨天,浙江高院执行局副局长裘茂金说,名表、名包、星级酒店开会办公等消费也都在限制之列。
他说,老赖名单,会直接上传到民航、铁道部门,老赖根本买不了机票和高铁车票,而针对其他高消费行为,除了法院会进行走访调查发现外,也欢迎大家的举报。比如一个老赖的子女就读昂贵的私立学校或在国外留学,法院不会因此就让孩子退学,但却会“约谈”家人,好好问一问孩子的学费来历,如果发现老赖及其家人有隐匿存款的情况,可以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另外,单位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这四类责任人员也将跟着被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行为。
如果老赖只有一套住房,这套房能被强制执行来拍卖吗?
裘茂金说,如果房子被认定超出“生活所必需”,法院可以执行,比如:
住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或住房面积虽然不到80平方米、但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按当地廉租住房保障相关规定)的住房面积50%以上的;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共同居住的住房面积超过60平方米,且房屋单价高于当地住房均价50%以上的。
他举例说,比如杭州西湖边的房子,虽然面积很小,但房价很高,所以也同样可能符合被执行的标准。
另外,如果老赖仅有一套房,但用于出租、出借的;或是老赖及其所扶养家属连续一年以上未居住的,也同样可以被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