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4:17,王女士来电:松木场河西这里有个王家弄菜场,前段时间,我妈妈在菜场里摔了一跤,骨折了。按理说,发生这样的事,菜场应该负点责任。我妈妈有医保,又不需要对方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作为子女,我们和菜场管理方商量,希望帮我妈妈借一辆轮椅。一开始,负责人同意的,后来又反悔了。
85100000热线吕佳蓉:王女士的妈妈84岁,住在王家弄农贸市场旁边。
“6月17日下午2点多,我妈一个人买完菜回家,经过卖水产的摊位,那边有几级台阶,地面脏又滑。旁边小店的人看到我妈摔倒后起不来,马上打电话通知了我。”王女士说,“我妈检查出来腓骨(小腿上的两块长骨之一,位于小腿外侧,较细)骨折。”
王家弄农贸市场回复:确实发生过这个事情,老人的女儿在事发之后找过我们,我们也派人去探望过老人,目前事情由我们领导在负责,具体情况我并不清楚。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黄立寅律师回复:首先,成年人尤其是80多岁的老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出行安全有充分的了解和小心、注意义务。其次,菜场作为公共购物场所,面向大量中老年顾客,我认为应当尽到比较高的维护环境整洁、保障顾客人身安全和减少不安全因素的义务。如果是由于菜场地面脏、滑导致老年人摔倒,并造成人身损害,可以要求菜场管理方承担一部分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