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9岁的江西男子小李因涉嫌欺骗他人吸毒罪,被余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小李初中文化,在杭州开了家食品公司。今年3月29日晚,他招待几个客户到良渚一家饭店吃饭,饭后又去喝酒唱歌。为“尽地主之谊”,小李让领班找了5个服务员过来,陪自己的朋友聊天喝酒,活跃气氛。5个服务员都是年轻姑娘,最小的还不满18岁,进包厢后,各自挑了空位坐下。
两首歌唱完,小李觉得气氛还不够热烈。他几次提醒坐在旁边的两个姑娘,让她们主动向朋友敬酒,或者上台唱歌助助兴,但姑娘们很拘谨,一直窝在沙发里,推说自己“歌唱得不好”,不肯表演。
过了一会,小李忽然想到,自己身上还有4小包K粉,他一边怂恿姑娘们聊天玩骰子,一边偷偷拿了离自己最近的姑娘的酒杯,把一小包K粉倒进啤酒里。接着,他又借敬酒的名头,哄姑娘喝下了这杯酒。
姑娘毫无防备,虽然第一口下去,觉得酒味道不大对劲,有点苦,但怕客人扫兴,还是一饮而尽。小李紧接着又递给她一杯,她仍然爽快地喝了个底朝天。
两杯酒下肚后,姑娘觉得头晕,借口上厕所,从包厢里跑了出来,见姑娘离开,小李又以同样的方法,往其他两个姑娘的杯子里放了K粉,并劝她们喝下。喝完酒,姑娘们话也比之前多了一些,大家拼酒、对唱情歌,很是热闹。小李对“药效”很满意,还叫几个姑娘“放开玩”、“尽情嗨”。
不过,约五六分钟后,两个喝过“毒酒”的姑娘相继出现眼睛发直、身体发烫等症状,意识也渐渐模糊。另外两个同伴把她们搀扶到走道里,并向经理反映了情况。经理当即报警。
等民警赶到现场,三个受害人都已经晕厥。经检测,三人氯胺酮检测试剂结果均为阳性。
小李本人并不吸毒,据他交代,这4小包K粉是之前去酒吧玩时,一个陌生男子推销给他的。男子没有明说小袋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只告诉他,这个东西有兴奋作用,可以提神醒脑,让人“嗨”起来,以后搞聚会,也可以拿出来招待朋友。
“我想着平时聚餐那么多,说不定能用上,就买下来带在身边了。”小李说,自己没接触过毒品,也没料到后果会这么严重。事情发生以后,那天一起吃饭喝酒的几个朋友都以为他是“瘾君子”,还有人直接把他拉进了黑名单。
在派出所做笔录时,小李一直低着头,情绪消沉,反反复复只说一句话:“我真的后悔死了。”
民警说,小李已经和三个姑娘的家属见过面,并且达成了调解协议。鉴于小李系初犯、又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都已经出具了谅解书。
检察官说,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的,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