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2点半,上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旁听席上坐着30多个身穿统一白色T恤的人,他们衣服背面都印有“中国单眼互助协会”的字样。
原告朱先生,49岁,也是这个特殊群体中的一员;被告是四个眼科医生,都在正规大型医院任职,曾合作编写《眼科学》教材。
朱先生拿出一份1万多字的起诉状,读了一遍。
他说,4个被告编写的《眼科学》作为全国最成熟、使用最广泛的眼科教科书,已经出到第8版,印刷52次,绝大多数眼科专业学生都是读这本教材毕业的。但是,这本书在没有进行全面、充分试验的基础上,错误地定义“立体视觉”,导致绝大多数人(包括专业医生)根深蒂固地认为单眼人在立体视觉方面有严重缺陷,不能适应许多工作和生活技能。
“不只是我个人,还有很多跟我一样的朋友,都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处处碰壁!”朱先生掐着指头举了3个例子:
填写志愿时,飞行技术、消防工程、海洋科学等不少专业都对视力有要求,单眼人在选择专业上受到很大限制;考驾照要求双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视力表4.9以上,单眼人无法获取驾照;就业时,公务员录用对双眼视力也有明确要求,单眼人无法通过考试成为公务员。
他认为,这种待遇是不公正的,因为身边很多单眼人在驾车或做设计、绘画等工作时,都能正确判断距离,并不会受到视力因素的限制和影响。
40岁的石先生坐在旁听席上,他左眼先天失明,因为升学遇到困难,就去做了电工。后来凭着自己的努力成为施工员,又当上了景观工程经理。
石先生说,现在的工作经常要跟经纬仪、图纸打交道,如果没有立体视觉,没法精准判断距离,他怎么还干得下去?
庭上,朱先生代表单眼人群体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纠正《眼科学》中“立体视觉”的定义,并向全国高校眼科院系、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以及教育部、人事部等各部门发函,告知此事。
“单眼人完全拥有立体视觉能力,却被被告错误的定义剥夺,这已经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健康权和名誉权。”朱先生最后又强调一句。
被告方的4个医生都在外地工作,由同事代为出庭应诉。
针对朱先生的说法,被告代理人反驳,书中论述的观点是以“双眼单视”为基础的,和单眼人的“单眼单视”有差别,这是两种不同的生理现象,不矛盾也不对立。而且被告只是在教科书中表达学术观点,并没有否认单眼人可以做很多事情。
“原告在工作、生活中遇到问题,这和被告编写教科书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4个被告代理人都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请。
由于双方观点分歧很大,法官宣布休庭。
此案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