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第一被告胡方权
沉尸用的铁笼被搬到了法庭
身高1米83、体重100公斤的张某,就这样蜷缩在不足1米高的铁笼里,被沉尸在百米深的水底……
昨天上午,当这段影像清晰地呈现在法庭上时,旁听席下起了一阵阵骚动……
没错,这就是1月27日曾报道过的千峡湖沉尸案(详见本报1月27日相关报道),昨天上午在杭州市中院第四次开庭,也是被害人张某遗体沉尸千峡湖800天被打捞出水后的第一次开庭。法庭首次对媒体和社会公开此案。
受审的被告有9位,其中胡方权、张崇宣、金朝国三被告被指控涉嫌故意杀人。
三名被告被指控故意杀人
法庭上避重就轻互相推诿
先来回顾一下警方提供的案情:
胡某与张某原有生意来往,从2010年起的两年里,相互之间资金拆借非常频繁。胡某自称借给张某资金2650万元以及其他大额赌债。
2012年6月10日,两人在杭州商谈归还欠款事项,谈判未果后,胡方权、张崇宣、金朝国等人为索债,非法拘禁张某(男,殁年44岁)。
同年9月1日凌晨,三人将张某装入铁笼内,驾车运至青田县北山大桥上,将其推入水深百余米的滩坑水库(又称千峡湖)中。
检察官指控,胡方权、张崇宣、金朝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
“我没有必要去杀他。”法庭上,胡方权对于检察官的指控,显得不以为然。他仍旧坚持案发当晚就把张某放走了,因为他们控制张某的目的就是讨钱,就算杀了他,钱也讨不回来。
那么,胡方权的同伙又是怎么说的呢?
昨天在庭上,张崇宣和金朝国终于一改前几次开庭时的死不承认,承认案发当晚是他们俩和胡方权一起把装有张某的铁笼运到北山大桥上的。不过,到底是谁把铁笼推下桥的,二人也都避重就轻推卸责任。
“我只是掀了一下铁笼上的雨布。”张崇宣辩解说,当晚天很黑,车子在桥上熄火了,是胡方权提出将铁笼抬上桥杆“吓唬吓唬”张某。而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他称自己只知道铁笼掉到桥下去了,至于是谁推下桥的,他没看见,也没听到声响。
张崇宣称自己与张某无冤无仇,与胡方权也只是一般朋友,参与此事完全是出于一时义气帮忙,并没有从中获得什么好处,没必要去杀人。
金朝国则回忆说,案发当晚是他开的皮卡车,车在桥中央停下后,三人将铁笼抬下来时卡在车斗与大桥栏杆处,这时车子发生溜坡,他赶紧去处理刹车问题。突然间,他听到“嘣”的落水声,回头发现铁笼连张某都不见了。
张崇宣和金朝国坦承,被害人的遗体从水底打捞出来后,司法部门已将相关资料展示给他们看过,他们知道事情已经瞒不住了。
除胡方权、张崇宣和金朝国之外,其余6名被告对检察官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基本不持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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