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姑娘24岁,家住城西,在一家公司做商务助理。她平时很注意形象,是朋友圈公认的“美女”。
去年6月,她在单位附近一健身会所办了会员卡。
6月10日晚7点左右,她到健身房时,大部分器械都已经被占用。
她是第一次去,想在跑步机上稍微活动下筋骨。
小刘说,当时没有工作人员招呼,自己就在旁边拣了个空位,边玩手机边排队等候。
过了一会,一个男子忽然跳下跑步机,离开健身房。
小刘连忙上前,扶着跑步机把手,站了上去:“那时候跑步机速度看起来不快,我以为可以直接上去跑的。”
她两手抓着扶栏,还没来得及迈开腿,就被传送带快速推着往后走。因为没及时调整好脚步,她被甩下跑步机,人往前扑,脸撞在机器边缘位置,疼得说不出话。
健身房的工作人员赶紧过来询问状况,并报了警。
小刘说,自己当时头晕眼花,满嘴是血,手和脚也被蹭出好几道血痕,只能歪坐在地上。
不久,原本使用这台跑步机的男子走了回来。他姓吴,刚来健身会所几天,也是个新会员。
见一大群人围着自己的跑步机,吴一脸茫然,看看小刘,小心翼翼地询问出了什么事。
他说,自己之前跑了约40分钟,觉得有点口渴,临时去外面小店买水。想着只离开一小会,便没有关闭跑步机电源,准备回来后继续。“我真不知道人走开就要关机器,也没想到她(小刘)抢得那么快。”听小刘说要自己赔偿,吴觉得蛮委屈。
经医生检查,小刘的两颗门牙都被磕掉了,虽然牙根尚未断裂,但对牙齿稳固造成影响,十年后需要换牙。
“我是来锻炼的,不是来‘破相’的。”小刘说,自己工作时经常要跟客户接触,有些还是大老板,发生这件事后,她跟客户打招呼、上前倒茶,都不敢咧嘴笑,总觉得表情不自然,有点“怪模怪样”的。
小刘认为,自己是初学者,不了解跑步机操作方法,健身房作为专业机构,应该有专人进行管理、指导;而吴存在操作不当的过错,是导致她受伤的直接责任人。
去年8月,她将健身房和吴先生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用等共计24000余元。
健身房管理人员表示,他们愿意给出适当补偿,但小刘匆忙抢用跑步机才会摔倒,她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经法官多次沟通、调解,近日,小刘与健身房及吴先生达成和解协议:两被告共赔偿小刘人民币1万元,其中健身房承担7500元,吴承担2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