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湖小镇”4期的业主真心伤不起》追踪报道
住建部门:验收符合流程
多部门协商,将保证小区业主的基本需求
“新西湖小镇”的车库地上散落着泡沫塑料板、废塑料袋和碎玻璃,并没有停一辆车。
昨天,本报曾报道:杭州余杭中泰街道“新西湖小镇”四期,小区业主用的是工地“借”来的水电,乘的是没有维保的电梯,物业也在本月初撤出,整个小区的管理处于半瘫痪状态,小区业主大呼“伤不起”。为何问题频发的“新西湖小镇”四期楼盘,能顺利验收交付?有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而这一烂摊子,最后又该由谁来解决?
对于这些业主和读者关心的问题,记者继续进行了追踪。
在住建部门有验收备案水电验收已非必须项目
关于“新西湖小镇”楼盘存在的问题,昨天,杭州余杭区房地产业的主管部门——余杭区住建局,通过本报做出了回应。
余杭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西湖小镇”(即“清水湾山水苑”)四期楼盘的验收交付,在住建局的确有备案。但是,在这份备案里,并没有关于水电的验收项目。
“2008年的时候,我们住建部门取消了新建楼盘‘综合验收’这一环节。本来,‘综合验收’里就包括了水电验收项目。但‘综合验收’取消后,这方面就改由水务部门和电力部门进行单项验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新西湖小镇”楼盘留在余杭区住建局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一份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测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五方共同验收的竣工验收表,其中一共有9个项目,包括消防设施的验收,但不包括水电系统的验收。
“综合验收”取消后,水电建设往往被拖延
“像这种情况,我们从2008年取消‘综合验收’以来,还是第一次遇到。开发商完成竣工验收后,业主就能顺利办出三证,而水电项目的验收一般在这之后进行。”余杭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坦言,像在这样的楼盘分期交付过程中,开发商因申请破产之后导致的种种问题,他们的应对经验的确有不足。
一位从事建筑行业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如果一个楼盘是分期开发的,开发商一般不会在项目早期提供永久水电,而是像“新西湖小镇”一样,先使用临时水电代替,之后再上缴相关费用给水电部门,以建设楼盘的供水供电系统。
现在,由于“综合验收”的取消,这一步骤往往会被开发商拖到竣工验收之后。
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开发商先通过竣工验收交付楼盘,之后再完善水电系统,但若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开发商破产这样的问题,小区的水电系统建设很可能就无人解决。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29日,余杭区政府还专门发文成立了“余杭区企业资金链风险防范和化解办”,简称“防化办”,专门着手解决这一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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