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5日,江西的张同学终于如愿以偿地坐在美术类高考的考场里,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的专业考试。之前,他一直担心,能否按期参加考试,因为在暑假的时候,他“犯了事”。
张同学在江西读高中,想报考艺术院校,去年暑假,到杭州一家美术专业的辅导班学习。然而读书真是“压力山大”,成绩并不能令家人满意。从没有单独生活过的他,觉得日子更是难熬。
去年7月20日傍晚,他回到宿舍时,发现隔壁宿舍门没锁,屋里 也没有人,就推门走了进去,拿走了一只正在充电的苹果手机。
又观察了几天,警方并没有抓到他。他窃喜,以为自己的手段很高明,竟又想再做一笔。
7月30日中午,他偷走自己宿舍同学的一部手机。
经鉴定,两部手机共价值5351元,两位同学都报了警。
起初还沾沾自喜,但他冷静下来仔细一想,就吓出来一身冷汗: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小说中那些犯罪天才最终也逃脱不了被抓的命运。
他终于想通了。8月30日,他一个人走进了派出所,投案自首。
张同学以涉嫌盗窃罪被移送西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仔细审查案件,认为张同学主观恶性不大。目前还是在读的学生,面临高考,如果起诉,他将面临退学的风险。
检察官发现张同学平时表现良好,张同学的父母也代替他补偿了被害人的损失,他本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给同学们道了歉,得到了同学们的谅解。
了解到这情况后,检察官根据修改后的新刑诉法,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终对张同学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