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杭州小伙子封一鑫通过租赁汽车,对外抵押的方式,获得180万元。昨天,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封一鑫提起公诉,并称涉案金额已属于特别巨大,量刑可达10年以上。
庭上,封说利用租赁的汽车骗取抵押款这个方法,是朋友陈某教他的。
要摆下这个局,并非一件易事。
谎称租赁公司员工
依照起诉状显示,浙江国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和杭州八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是本案的两家被害公司。公诉机关指出,除了租车,封一鑫还私刻了两家租赁公司的公章。
私刻公章是为了欺骗接受抵押的阿东。封一鑫自称是浙江国信汽车的员工,然后又伪造了一份国信收购八方租赁汽车的收购协议,并盖上了私刻的公章:浙江国信已收购了八方租赁。目前,国信缺乏流动资金,需要拿车来抵押套现。他还带阿东来到省府路上一家汽修厂说,这里将是国信新的办公地址。
阿东相信了封的话,双方经协商,决定每月抵押利息为15%-18%。封同意,并一再交代,抵押的车公司都会事后赎回,让他千万不要变卖。
谎称租车单位员工
找到了下家,封一鑫开始向租赁公司租车。此时,他摇身一变又谎称自己是某公司员工,要帮单位租车。开始,封一鑫以自己的名义租车。但是,同一个身份不能同时租多辆车。他利用身边有驾照的朋友增加租车量。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封以个人及他人名义在浙江国信租得10辆汽车,价值共计98万元。
另外,封一鑫还以自己此前工 作过的公司名义租车。2009年12月-2010年4月,他以公司名义租得13辆车,价值共计112余万元。
这些车,封一鑫全部抵押给了阿东获得180万元借款。其中,近40万元用于支付租赁公司的租金及押金,70万元支付阿东的抵押利息。剩下的70万元,封一鑫在半年间挥霍一空。
谎称帮朋友处理罚单
封一鑫之所以可以得到别人的驾照租车,也是因为他对身边的朋友撒了谎。
受骗者姚某是封一鑫此前工作单位的司机。封告诉姚某可以帮他处理公司车被开的罚单。他让姚某提供驾照和车辆挂靠的单位营业执照。
此外,封一鑫还以帮人做小额贷款、驾照扣点已满需要借他人驾照扣点等谎言,骗取另外两人的驾驶证件。
律师称,租赁公司存在操作疏忽
昨天,封一鑫的律师在为其做量刑辩护时提出,由于租赁公司在租车操作上的疏忽,进一步促成了封的骗局。因此,应当减轻封的量刑。
律师说,依照国信租赁的规定,同一人在短期内租车不得超过3辆,但封一鑫却在该租赁公司用不同人名义租得汽车10辆。这是该公司的操作疏忽。另外,封一鑫在利用某单位向八方租赁租车时,该租赁公司也没有确切向该单位核实租赁情况,就直接租了13辆车给他,也存在信息核实的疏忽。
昨天,一位业内人士说,业界部分业务员为贪图个人业务利益,降低租车门槛,放松审核步骤,为行骗人开辟了灰色空间。他建议,租赁公司加强业务员素质培训,将信息审核与业务工作分离,才能更好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