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急还有3个月的过渡期 其实,近日购买或转入国五标准车辆的车主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情况下,不必急于在7月1日前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凡在2019年6月30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省外转入(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出地转移登记日期为准)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车辆,在2019年9月30日前都可到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移登记。 同时,车主在办理车辆手续时,需提前准备好购买车辆的发票、车辆的保险及车主的证件等必备资料,以便节省时间。 还有一项新规也将在7月1日同步实施 从7月1日开始,新版《车辆购置税法》将正式实施。根据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也就是常说的裸车成交价。新政策执行后,能进一步降低购车成本。 举个例子,如需购买一辆厂家指导价为15万元的新车,终端优惠为3万元,最终的成交价格为12万元,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开具的价格为12万元。 以目前的购置税计税标准来计算,消费者需要缴纳16950元的购置税[计算公式:15万元÷(1+13%)×10%];如果以7月1日之后实施的购置税新政来计算,则需缴纳10619元的购置税[计算公式:12万元÷(1+13%)×10%],对比来看,可以节省63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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