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实习记者 项凯)“现在一个月都过去了,他们还是没有把钱退我。”不久前,王女士向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投诉此事,希望商家尽快履行退款承诺。 2017年9月29日中午,王女士在拱墅区莫干山路969号好安居蓝钻天成3楼中健银座健身房办理了转卡,之后在10月9日购买了总价为17160元的私教课程。 随后王女士因为个人原因无法锻炼,于2018年10月份签订了一个退款协议,但由于私教换人的关系当时没退下来。之后王女士也多次找过商家方面沟通,最后于2019年4月20日又重新签了份退款协议,“当时商家答应最多一个月就可以退款,现在仍旧没有。”王女士讲到她的遭遇时很是苦恼。 王女士称健身房这边对接她的教练换了好几拨,记者随后打通了王女士给到的联系电话。电话那头,一个自称姓刘的教练称已经于4月23日下午启动了公司内部的退款流程,正常走下来要三个月。刘教练还通过微信发过来两张退款的流程截图。 退款流程上写的是会员退费申请10928元,日期是2019年4月22日。对于商家要三个月才能退款的说法,王女士认为时间太长,对方是在有意拖延。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水荣认为,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可采取书面发函的方式。因为债权人有要求债务人随时履行责任的权利,但是要给债务人一定的准备时间。现在王女士可出具一份函件,写明退款协议的具体时间与内容,有据为证,催告商家于收到函件之日起15—20天内退款,逾期不退,消费者是有权利采取正当的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 另一方面,消费者在“发了催告函件之后,商家逾期不能履行”的情况下会显主动,可通过诉讼、打96315消费者投诉协会或通过媒体介入等方式维权。记者第一时间和消费者沟通后,对方表示感谢并会去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