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10万!财政贴息!免抵押、免担保! 商报讯(记者 张恩)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扶贫力度,促进低收入农户加快发展增收,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浙江省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并将于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 此次贷款对象为申请扶贫小额贷款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贷款对象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选择合适的生产经营项目、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和不良行为记录。低收入农户退出建档立卡范围后,其原有扶贫贷款在到期前可继续享受扶贫贷款贴息支持,以促进其稳定增收。贷款用途为开展特色农业(含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来料加工业、家庭工业、休闲旅游业、电子商务业等生产经营项目。 对经评定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扶贫小额信贷扶持对象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一般采用信用发放,一次授信,随用随贷,随时归还,循环使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扶贫小额信贷扶持对象的信用状况、贷款用途、还款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贷款授信额度,一般每户5万-10万元。扶持对象可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申请贷款金额。贷款授信期限一般控制在5年以内。 此外,省财政对淳安县等26个加快发展县(市、区)和黄岩区、婺城区、兰溪市贷款期限和授信额度内的扶贫小额贷款按3%年利率予以贴息补助。计算公式为:贴息金额=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本金×3%÷360×实际天数。单个农户每年享受财政贴息贷款总额不超过10万元。贴息资金一般每年兑现一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增加结算频次或实时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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