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记者 朱文科) 房租可以作为专项附加扣除抵扣个税,本来是一件能为租房者减轻个税负担的好事,结果因为房东抵制,演变成为房东、中介、租客之间的“三国杀”。 税务部门到底会不会根据租客填报的房租信息向房东追征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客服回应称,目前没有接到根据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追征房租相关税费的通知。 房租目前很难实现追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操作办法》),纳税人在填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必须填写出租方的信息,出租方为自然人的,要求填写房东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租房屋坐落地址以及租赁起止日等基本信息。 不少房东因此担心,租客填报该项信息后,税务部门会“顺藤摸瓜”查到出租房信息,进而对租金收入征税。为此,他们拒绝向租客提供填报信息,或者以涨租甚至退租为要挟阻止租客填报。 房东之所以如此紧张,是因为绝大多数出租房屋并未备案,因此也就没有照章纳税。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称,全国出租房备案比例不到1%。 也就是说,一旦租客填报住房租赁信息,相当一部分出租房将暴露在税务部门面前。 由于房东抵制,这项填报已陷入僵持。杭州租客施先生就表示,一开始房东不答应,他想起签租房合同的时候留了房东的身份证信息,就直接填了上去。后来担心激怒房东,又撤了下来,反反复复很纠结。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客服回应称,目前没有接到根据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追征房租相关税费的通知。 浙江金瑞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余海涛表示,房东有这个担心很正常,长期以来房租实际未缴税的局面有可能被打破。但就目前情况来看,房东们可能过虑了。 他说,本次个税改革的一大宗旨是减税,同时提倡和培养纳税人主动申报的意识。目前,地方税务部门尚未明确是否通过扣除信息追征房租税,税务总局也没有加强征管的通知。 而从技术上来看,现阶段税务部门要全面向出租房征税也很难。住房租赁的具体信息,如房屋面积、房东拥有几套房产以及房东与租客之间的账目往来情况目前都不掌握,一一核实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以此作为征税的税源有相当大的难度。而且很多个人之间签订的租房合同也不规范,加之若租金不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或者税务部门没有掌握房东的银行信息,都可能无法向房租征税。 实际上,《操作办法》只要求留存房租合同等备查,并没有要求提供完税发票和付款记录,同时扣除数额不是实际租金数额,而是定额,这本身就是政策释放的制度善意,目的是方便租客顺利享受到房租扣除。房东以此为理由,用涨租甚至退租来阻止租客填报,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不过,杭州房东胡先生仍然在担心,“税务总局现在表态不收,实际上怎么操作是另外一回事,以后收不收谁知道?”这也是房东的普遍心态。 余海涛说,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全新的内容,很多工作还在摸索中,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新情况,需要主管部门收集之后进一步予以明确。因此,纳税人不妨多一些耐心,对于尚不明确的项目,可以暂时不填报,待政策明确之后再填报不迟。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建议,由租赁机构作为出租方来向租客提供信息用以扣除,可以规避房东信息泄露和房客索要房东信息困难等问题。目前自如已经同意配合租客填报,其他租赁机构还在观望。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财税教授杨卫华则通过媒体呼吁,有关方面尽快给出明确解读,避免个税改革的良好初衷被各类流言所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