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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3000多元更换新电瓶 最后车上还是原来的旧电瓶
2018-11-15 10:11:40杭州网

“但是4S店并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据,经过调查,我们认为4S店方面的说辞缺乏真实性和有效性。”这位工作人员说,“经过调解,最终4S店退回了消费者购买及更换电瓶的费用,并补偿了6000元的维修基金,同时表示会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

对此,余杭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收取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此事例中,4S店在提供电瓶更换服务时,收取了消费者价款但并未提供约定商品及服务的行为,未来科技城所工作人员依据《消法》相关规定,对4S店进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提醒商家,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切勿以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代价追逐蝇头小利。消费者应该及时跟进维修状态,并保留相关证据等,万一出现问题,以便维权。”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杨蓉 记者 汪晓筠    编辑:高婷婷    责任编辑:方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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