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克力味的沙滩裤、蓝莓味的沙滩裤、坚果味的沙滩裤、薄荷味的沙滩裤……在某宝一服装店铺的一条沙滩裤链接下,显示了各种味道的沙滩裤可供选择。在评价页面,零星可见,味道纯正。让人不禁好奇,这沙滩裤难道可以吃?并且,味道似乎还不错? 那么,这家店铺销售的究竟是什么,需要如此隐秘呢? 你以为淘宝上的卖的是沙滩裤? 2018年,一种叫做电子烟(IQOS)的产品开售受到烟民的欢迎,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主要由盛放尼古丁溶液(即“烟弹”)的烟管、蒸发装置和电池3部分组成。通过雾化等手段,将烟弹内的液态尼古丁转变成雾气后吸食,实现“吞云吐雾”。同时,可以根据个人喜好,向烟管内添加巧克力、薄荷等各种味道的香料。据统计,中国是电子烟的发明者和主要生产地,全球 90%以上的电子烟来自中国深圳等地,然而,电子烟所需要的“烟弹”却绝大部分是国外进口的。 郑某甲开始是帮电子烟的爱好者修理IQOS机器的,在修理过程中经常有顾客问他有没有“烟弹”可以买,相比修理电子烟机器倒卖“烟弹”即省力又来钱快,他觉得自己发现了商机。2018年3、4月份开始,他就想通过淘宝卖烟弹赚钱。但是直接卖“烟弹”淘宝是不允许的。郑某甲想了个自认为绝妙的主意。他向做服装生意的朋友要来了久不经营的淘宝商铺,改名为“IQ百万正品商行”,在其中一栏“IQ蛋”里面挂了一些衣服和裤子的链接让客户拍,表面上客户拍的是衣服裤子,实际发的都是烟弹。这才出现了开头的各种口味的沙滩裤。比如,顾客拍下沙滩裤,备注说明 “HEET欧版客户定制,价格245元”,即为HEETS牌子的烟弹,价格是245元一条10盒。截至2018年8月案发,郑某甲已销售“烟弹”累计金额50万余元。随同郑某甲被抓获的还有和他一样利用网络销售进口“烟弹”的陈某、林某、方某。 发现“商机”,走上违法路 随着对郑某、陈某等人销售“烟弹”案件的侦查深入,上家詹某文进入视线。令人稍显惊讶的是倒卖“烟弹”时尚未满20岁的女孩子詹某文又是接触这一行的呢? 几年前,詹某文到广州一个老板那里打工,老板的生意挺好,每天来来往往的发货。但是经常叮嘱他们不要对别人说他们做的是什么生意,她才知道做这个是不合法的,但究竟会怎么处理,她并没有想过。2017年,詹某某觉得倒卖“烟弹”很有“商机”,凭借自己学到的技能,积累的人脉,开始自己单干了。 利用互联网+,倒卖电子烟 国内没有合法进口和销售渠道,该怎么卖呢?她通过贴吧找到上家,加一些群主,之后就在里面找货源,拿到货后再邮寄给客户。2017年12月开始,詹某某通过微博发布销售烟弹(电子烟)的消息,还在转转上发布类似的消息。之后就会有人加她微信,询问烟弹信息,谈妥就下单。网络上的生意显得隐蔽不易被发现,詹某文渐渐胆子大了起来,在积累一定客户群后,她开始只做大批量批发生意,基本不零售了。郑某甲、方某、林某和郭某等都是她的客户,而这些人都用于网店销售。 日前,我院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了詹某文等五人。 检察官提醒:电子烟也是烟! 非法销售电子烟亦涉嫌犯罪 2017年10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下发了 《关于开展新型卷烟产品鉴别检验工作的通知》,将IQOS等四种类型的新型卷烟纳入卷烟鉴别检验目录。 根据 《烟草专卖法》 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故电子烟系我国 《烟草专卖法》 调整的对象,应当遵守专卖相关规定。 根据 《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