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灰指甲、甲沟炎、肉刺、鸡眼”……这些字眼,你一定不陌生,不少足浴店都会在店门口这样宣传。脚上有了这些毛病,走进足浴店就能被“治愈”?事实并非如此,最近,富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家涉及虚假宣传的足浴店。 此前,富阳区市场监管局龙门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一家名为“文熙足浴店”检查时发现,该足浴店门面玻璃上贴有“治疗灰指甲、甲沟炎、肉刺、鸡眼等疾病”的宣传标语,店内价目表上的宣传内容也出现“消炎止痛、改善内分泌功能”等宣传字样。但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检查后发现,店内并不具有相关疗效的药品及执证医师,只有一款名为“癣菌克星”的抑菌制剂,而该产品并不具有治疗功效。 经查实,这家足浴店夸大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属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此外,执法人员还查到印有“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文字的一摞宣传单,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属侵犯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权利的行为。 据了解,已有部分消费者受到宣传误导,在店内接受相关“治疗”。针对以上违法行为,龙门市场监管所以“涉嫌发布虚假广告、侵犯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权利的行为”对该足浴店作出了罚款500元人民币的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若发现商家存在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权益或其他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