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即我们平时提及的“法人”(当然,此处的“法人”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法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通常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都由法人的正职负责人来担任,比如,《公司法》就规定了法人应当由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因此,在多数人看来,能够担任法定代表人是一项很光鲜的事情,可遇而不可求。不过,“能力越大责任也越大”,在享有一系列权利的同时,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最近,在某私企上班的小王就遇到一件烦心事。两年前,小王应聘到该企业担任销售人员,因其工作努力、办事勤快,得到了老板的重视。工作一年之后,老板准备开办一家新公司,同时要求小王担任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小王想着自己不用出钱就能担任法定代表人,肯定是一项“美差”,也体现了老板对他的器重,于是,就走马上任。由于并不参与公司的管理,小王对新公司的运营情况并不知晓,但最近,小王突然发现自己无法乘坐高铁了。经了解后发现,由于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新公司被限制高消费,自己也跟着被“限高”了。于是,小王就向老板提出不再担任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被拒绝。 我们知道,作为员工,在提前通知单位之后,基本上可以“无条件”辞职,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想离任可就没那么容易了。因为,法定代表人属于公司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事项,如需离职(变更),必须履行一系列手续。而且,公司有足够的理由予以拒绝,法定代表人就会“骑虎难下”。那么,法定代表人究竟应如何离任? 结合法律规定与公司实务,法定代表人可通过以下途径离任:一、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变更法定代表人。解铃还须系铃人,通常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是由董事会或股东会选任的,离职的话也要通过相关决议;二、离职。根据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如果辞去了相应职务,就不再具有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可办理变更手续;三、不作为。我们知道,法定代表人有很多权利,如果公司不同意离任,可通过不履行职务来胁迫公司。当然,如果公司已经经营困难,陷入僵局,此法则很难奏效;四、申请司法解散公司。如果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10%以上的股份,可以公司经营管理困难为由申请法院解散公司;五、如果前述方法都行不通,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当然,由于法定代表人的变更需要一定程序,在正式变更之前,法定代表人也可通过向公司内部人员、合作伙伴发函或发布公告等形式表明自己的离任意向,以防范或有风险。 因此,担任法定代表人是一项十足的“技术活”,充满了挑战,不仅需要相应的资历来履职,即便是离任,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履行相应手续,而不能说走就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