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晚,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每日商报财经律师团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告诉记者,亿晶光电投资者索赔已经全面启动。
公告显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关于重大仲裁事项。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1月25日期间,亿晶光电发生三起仲裁事项,累计金额超过亿晶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其中第三起仲裁事项单笔金额超过亿晶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亿晶光电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二、关于股权转让事项。荀建华在2016年12月27日与深证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在2017年1月10日与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但亿晶光电未及时披露上述两份协议,直至2017年5月26日才首次披露上述协议相关事项。证监会宁波监管局拟决定:对亿晶光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和罚款。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早在证监会立案时,我们已经开展索赔预登记,目前正在分批审核、办理委托阶段。一旦正式处罚公布,我们将率先代理投资者起诉索赔。”厉健律师称,根据司法解释,暂定索赔条件:1、在2016年4月1日到2017年4月24日期间买入亿晶光电股票,并且在2017年4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在2016年11月1日到2017年4月14日期间买入亿晶光电股票,并且在2017年4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3、在2016年12月27日到2017年5月25日期间买入亿晶光电股票,并且在2017年5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风险代理,在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或全部卖掉之日)、详细联系方式。同时,股民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进行相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