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知识产权法庭揭牌。该法庭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的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机构。
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实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体制。
也就是说,包括专利、商标等各类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合同纠纷、权属纠纷等在内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各类知识产权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及刑法中所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等在内的三大类知识产权案件,均统一到知识产权法庭审理。
为什么在杭州设立跨区域管辖法庭?
杭州是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2010年来,杭州两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8959件,年均增长率达53.4%。
2016年,杭州地区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6382件,案件数量远高于省内其他地级市,占全省同类案件总量的31.4%;杭州中院共受理专利一审案件735件,占全省同类案件总量的31.8%。
杭州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后,将实行跨行政区划管辖模式,集中管辖发生在杭州、嘉兴、湖州、金华、衢州、丽水辖区内的以下5类案件:
1.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2.诉讼标的额为800万元以上的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3.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4.应当由杭州中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5.不服杭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斯金锦介绍,为方便群众诉讼,今后,杭州知识产权法庭还将根据需要赴杭州以外的其他五市开展巡回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