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布二十起市场监管典型案件
近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起典型案件,囊括了食品、药品、广告及网络违法等类型。
案例一:肉类制品未经检验检疫
今年2月16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上城区世茂冻品行经营的两类肉制品无中文标签,无法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冻品行处以罚款187274.72元,并没收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产品。
案例二:五和肉类市场销售注水牛肉
今年1月14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杭州五和肉类交易市场销售注水牛肉,经查明市场对进入该市场的肉类产品仅收集票证,未过磅称重、核对信息。杭州五和肉类交易市场被处以罚款40000元。
案例三:用过期原料生产黑米粉
今年4月19日,富阳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杭州利友食品有限公司从2015年11月17日起,将超过保质期的黑米A和黑米B混合搅拌生产黑米粉。该公司被处以罚款150156元。
案例四:种植罂粟,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
今年5月6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发现马腊林在其食品加工场所后院种植罂粟,并在其加工使用的卤汤内检测出罂粟成分。马腊林涉嫌构成犯罪,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案例五: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
今年6月27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检查发现,王鑫自2016年3月起经销从日本药妆店、国外买手购进的进口化妆品,无法提供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和批准文件等资质材料。王鑫被处以罚款1005657元,没收所有违法所得,没收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284件。
案例六:餐饮公司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今年6月23日,根据抽样结果显示,八十五度(浙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富阳文居街分公司自制加工的三种产品的霉菌计数均不符合标准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08元,罚款50000元。
案例七:食品经营掺假掺杂
今年4月28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龙衡基在未取得相应《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出租屋内进行冻鸡膝软骨的拆包解冻、再分包装成成品销售,并在鸡膝软骨中掺入冰块。根据相关规定,对龙衡基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包装箱,并罚款75000元。
案例八:未取得许可证 生产珍珠粉中药饮片
今年5月9日,淳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千润珍珠商行销售超细珍珠粉。包装盒上未发现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根据包装盒内容执法人员认定其为中药饮片。根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2500元,没收违法所得480元,并没收无证生产的超细珍珠粉。
案例九:销售假药
今年3月10日,下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郭莉的住宅里发现了13种注射药品,包装未标示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郭莉销售假药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该案已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案例十:非法生产销售义齿
今年6月15日,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在一出租房内查获一起无证无照加工销售义齿的地下窝点,一举捣毁犯罪嫌疑人刘广成为首的非法从事义齿生产、销售的作坊。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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