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9月起减少近一半政府定价项目
针对打车软件:鼓励创新 继续观察
从今年9月1日开始,驾驶员培训费用、有线电视费用和电信资费等多种项目的价格,将不再由政府定价,而是由市场自主定价。昨天上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修订后的《浙江省定价目录》。修订后,定价项目由原来33大项缩减、归并为12大项,具体定价项目缩减了48%。此外,针对目前社会关注的打车软件等焦点问题,浙江省物价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龚源昌表示将进一步观察,不适宜匆忙下结论。
主要放开服务项目的部分定价权
按照《价格法》规定,政府制定价格的依据是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定价目录也是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定价权力清单。列入定价目录的,政府可以制定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专业服务等方面。没有列入目录的,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目前我省采用的是2010年版定价目录。昨天,2015版《浙江省定价目录》公布,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修订后的定价项目由原来33大项缩减、归并为12大项,具体定价项目缩减了48%。
主要是放开了一批服务项目的部分定价内容。如道路班车客运(放开省内高铁沿线形成竞争的班车客运)、民办教育(放开营利性民办教育)、律师服务(放开刑事案件辩护代理和部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以外的服务)等8项。
本次放开价格的项目中,约15%与居民日常生活相关,其中部分是国家已发文明确要求省级放开,如住宅小区停车、房产经纪服务等;部分项目已具备竞争条件,放开价格有利于该行业发展,更好地满足消费需求,如社会资本投资的停车场、驾驶员培训等。
政府保留12项定价权并加强监管
修订后,保留的定价项目限定在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重要公用事业、重要公益性服务、重要专业服务等方面。其中,具有网络垄断性质的项目保留了电力、燃气、供水3大项;重要公用事业保留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2大项;重要公益性服务保留了教育、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文化体育、房地产及物业服务6大项;重要专业服务1大项,主要包括公证服务、司法鉴定基本服务、仲裁案件受理费等市场竞争不充分或服务双方达不到平等、公开条件的服务项目。
浙江省物价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龚源昌表示,定价放开后,一大批项目将由市场决定价格,随着市场情况的变化,价格可能会有变动,但这也正是放开价格,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意义所在,即通过价格的合理波动,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市场竞争优胜劣汰,从而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服务。
放开价格,并非政府一放了之,而是要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相关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保障市场机制发挥正常作用。针对目前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打车软件自主定价、补贴等情况,龚源昌表示,浙江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率先实施出租车改革,优步、滴滴快的等源自互联网的新生事物,价格主管部门将本着鼓励创新的精神,进一步观察其发展情况,不适宜匆忙下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