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家住安徽省颍上县的市民杨先生在京东商城的“加州阳光孕婴馆”购买了3万多元的婴儿营养食品。在收到货物后,他发现所有的产品信息都是英文,没有任何的中文生产日期,保质期及食用说明等,他认为,这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于是,他将产品卖家“杭州燕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及京东商城告上了法庭。
昨天上午9点,杭州市滨江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发现无中文标识,仍坚持十多天继续购买
在庭审现场,原告律师拿出了杨先生购买的食品实物,发货单,以及《京东商城对于食品销售的规则》等证据。
原告代理律师说,被告所售食品上没有中文标签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在《食品安全法中》有明确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因此,作为消费者,对于商家的这一违规行为有权提出退货并主张十倍所购食品款价的赔偿(相当于34万余元)。同时,作为网络交易平台的提供者的被告 ‘京东360°’也应当知道该行为侵害到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连带责任。”原告律师说道。
不过,这一说法,被“杭州燕网”的律师否决了。他说,根据种种情况来看,原告杨先生根本就不是正常的消费行为。
原告在第一次购买产品时就已经可以得知其产品包装上没有中文标识,但其仍然坚持购买了十多天,涉嫌虚假诉讼。至于十倍赔偿请求,他指出其所售的产品并非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未对原告造成人身财产的伤害,不适用于《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而京东商城的代理律师则认为,京东作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已经尽到了相关的审核义务,对该侵权案件没有责任。并且在其网站商品页面上有产品的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消费者可以一目了然,不存在对商品信息不清楚的情况。
对于杨先生购买产品前已经知道产品无中文标识的情况,其代理律师也坦然:“杨先生一开始就发现了它是没有中文标识的,但还是在陆续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