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今年5月,30岁的男子张某因强制猥亵罪,被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同时被判处从业禁止三年,不得从事教育及相关职业。 张某大学毕业后,在杭州一家教育培训机构担任老师,主要教数学课。 几年下来,教学经验日渐丰富,生源也慢慢稳定下来,他决定自己单干。去年6月,他跟朋友一起新开了一家培训机构,还把熟悉的孩子都带了过去。 说是培训机构,其实地方不大,就是租了一间小小的居民房,把房间隔断,平时老师就在单间里辅导学生做作业。 由于学生们的成绩提升效果不错,在家长们的口口相传下,张某的培训机构小有名气。 女孩小美(化名)一开始在大的培训机构就跟着张某学数学,他开了培训机构后,小美家长继续把孩子交给他辅导。可一段时间后,家长发现,小美的成绩一直上不去,反而下降了,而且常常不肯去培训班。 家长询问原因,小美却闭口不谈。经过一番追问,她才哭着说,张某在单间里开展一对一教学时,“摸”了她。 愤怒的家长报了警。 后经查证,张某根本没有教师资格证,而他的培训机构也没有办学资质。 因猥亵儿童,张某被下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这样的案子并非个例,2019年,下城区检察院办理了3起和校外培训机构有关的案件,均涉及猥亵未成年人。 暑假到了,各种课外培训机构良莠不齐,检察官提醒广大家长,给孩子选择培训班时,要注意查证对方的机构资质,比如是否持有教育部门发放的办学许可证、民政部门的法人登记、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等证明。机构老师的教师资格,也要通过相关证件进行验证。 另外,选择线下辅导时,最好去办学场地实地走访看一看,了解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为什么猥亵儿童事件屡禁不止 今年6月1日,浙江省检察院曾通报一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性侵案件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检察机关一方面积极探索强制报告等机制,增强案件线索发现和查处能力,另一方面推行“一站式办案”机制,综合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相比其他案件,猥亵案往往存在取证难、发现难等问题,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杭州律师妈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法律服务团秘书长陈洁琼律师说: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尽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刑法针对猥亵儿童的犯罪行为作了从重处罚的规定,但现实中猥亵儿童的事件依然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大概缘于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人群对儿童有特殊癖好。这类人往往在儿童身上伺机寻找机会。在我办理过的一起案件中,犯罪行为人通过利益输送,专门找人物色儿童供其取乐。 (2)猥亵儿童行为界定存在困难。猥亵行为包括亲吻、搂抱等,这类行为往往与日常的亲昵行为相似,难以判断到底是成年人对儿童出于爱的亲昵,还是出于恶意的猥亵。 (3)猥亵儿童案件查处取证存在困难。一方面,猥亵行为不像强奸行为,能够通过DNA检测等客观证据来锁定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另一方面,受侵害的对象系儿童,儿童的作证表达能力有限,难以全面描述行为的犯罪事实,由于年幼,所作的陈述也往往容易被质疑,导致定案困难。 (4)儿童不懂得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儿童由于年幼,对受侵犯事实也往往缺少认知,或者即便意识到了被侵犯,也因各种原因不懂告诉家长或老师,不懂得通过揭发对方恶行来保护自己。 上述诸多原因导致现实中猥亵儿童行为的存在,也导致实施猥亵的行为人具有较大的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恶行很难被发觉,也很难被严惩。 怎样避免自己的孩子受侵害? 律师在此提醒各位家长,为避免自己的孩子受侵害,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给孩子灌输正确的性保护意识,让孩子知道哪些行为是属于侵犯,并懂得被侵犯后及时报告,而不因涉及隐私而隐瞒。 (2)随时关注孩子的交际圈和情绪,防范被侵犯风险。让孩子尽量不与无关的社会人员交往,对接触到的相关老师尤其是异性老师可作相应的了解和调查,随时关注孩子的情绪,若发现有异常情绪应及时问清缘由。 (3)若发现孩子遭到侵犯,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及时带孩子作身体检查,并报告相关单位和公安部门,让公安部门尽早对相关的人员、场所、物品等作相应的证据调取,以便固定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实行为人的猥亵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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