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种行为 被列入驾考“永久黑名单” 萧山日报讯 日前,区法院接到了一个特殊的咨询电话:“法官,还记得我吗?我是您2018年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马某,刚刚刑满释放。我想重新考驾驶证,却被终生禁考了,这是为什么啊?” 这个电话,让承办法官回忆起两年前办理的这起案件:“这个马某,真是糊涂啊!” 酒驾逃逸致被害人死亡 肇事司机锒铛入狱 事情发生在2018年春节期间,马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越野车,沿某省道行驶时,与行人汤某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马某没有下车查看情况,反而驾车迅速逃离事故现场。逃出去不远,他又停了下来——只是为了看看自己的车辆受损是否严重,但他没想到被闻讯赶来的辖区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马某事后得知,行人汤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当年8月,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马某在交通肇事后逃逸,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马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且与汤某家属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这两种情况 终生不得考驾驶证 刑满释放后,马某准备恢复正常生活,打算重新考驾驶证,没想到一个消息让他心里一凉——被终生禁止考取驾驶证。这样一来,马某此生与开车无缘了,他想到向当时承办案件的法官咨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决的同时,就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并明确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官的一席话,让马某懊悔不已,只恨自己当时做出的行为。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百零一条分别规定: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其本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也就是说,有这两种行为的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本案中,马某两种情况都占了,既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又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可谓自食其果。 法官提醒广大驾驶员,马某所遭遇境况折射出一个公众普遍问题,即很多人只知道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将面临罚款、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甚至刑事处罚后果。 鲜为人知的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不论是否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都将被终生禁止考取驾驶证,会极大影响今后的日常生活。望大家引以为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