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口中的“醉驾入刑”始于2011年5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醉驾入刑”8年,很多网友在开吧上纷纷发表自己的观点,感受到“醉驾入刑”对生活的改变。 有话大家谈 Dusk:我觉得醉驾入刑是对我们女性的一种保护 富成:身体都好多了,现在碰到饭局,一句今天我开车,就没人让你喝酒了。 鲁冰花:对生命有敬畏,自律才自由 永远记忆:现在还有人劝酒,我就和他说,你对我家里人负责吗? 有数据显示: 醉驾未入刑 的前五年(2006.5-2011.4),全国年均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6602起,造成2973人死亡; 醉驾入刑 后的七年(2011.5-2018.4),全国年均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6013起,造成2569人死亡,较“醉驾入刑”前的五年分别下降8.9%、13.6%。 而这还是在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分别增长49.6%、80.6%的情况下的数据,可以说醉驾入刑取得了相当的效果。 据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死亡交通事故1525起,造成1674人死亡。分别同比减少20.7%、20.4%,醉驾入刑有效遏制了醉驾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对于此次印发的“新纪要”评论员俞柏鸿认为: 俞柏鸿(评论员) 我细细的读了这份纪要,我最大的感受是具体深化和具体细化,“新纪要”在对醉驾的查处和定罪上,更加突出宽严相济,以危险驾驶罪追究醉驾者的刑事责任丝毫没有改变,甚至有所强化。我认为这是更加严谨严格的规范,它所彰显的是法律的精细化,刑法的科学化。醉驾入刑8年来已经成为法律影响生活的重大拐点,“新纪要”让这种重要的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和延续。 对每一个个人来说,心里应该始终牢记禁区决不能触碰 一旦心中有了侥幸心理,嘴上说着宽严相济,但脑子里只会留下一个字:宽,宽,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