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首席记者 周颖 通讯员 萧法) 赵小倩(化名)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刘强(化名),两人很快携手走入婚姻。婚后第三年,儿子出生,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不过,因为刘强从事的是销售工作,需要时常在外应酬,一次偶然的机会,赵小倩发现刘强在外面有了第三者,双方大吵大闹后,她起诉要求离婚,儿子由自己负责抚养教育。 法庭上,赵小倩说考虑到刘强是做销售的,收入不稳定,且刘强迟早要再婚,因此要求一次性支付儿子的抚养费。 “我同意离婚,也同意儿子由她抚养教育,但是关于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我不同意。”刘强也说出了自己的顾虑,如果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以后自己行使探望权就会有困难,而物价上涨比较快,现在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对儿子的成长不利。此外,自己目前的工作和收入还算稳定,抚养费完全可以定时定期支付。 法院审理后认为,法律并没有规定抚养费是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承办法官表示,考虑到支付抚养费是为了更大程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由于物价上涨或其他情况发生变化,抚养费的数额可能需要调整,如果一次性付清就没有了调整的空间。另外,如果一次性付清抚养费,抚养孩子的一方存在挥霍抚养费的可能,将导致孩子的生活陷入困境。 为更大程度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结合赵小倩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以及刘强的实际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法院未支持赵小倩的诉讼请求,最终判决由刘强定期支付抚养费。 法官提醒: 离婚时抚养费该如何支付?承办法官说,离婚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情,背后往往牵扯到孩子的利益,其中最重要的是抚养费问题。一般情况下,抚养费以定期给付居多。想要一次性给付,需举证证明对方具备一次性给付的条件和能力,主要包括现有财产状况及工作收入情况。 不过,一次性拿到所有抚养费并不是最佳方案。表面上看,虽然免除了抚养人每月收钱、要钱的麻烦,但是考虑到货币贬值及其他特殊情况,一次性支付并不利于更好地保障子女生活。定期支付抚养费,既有利于判决的实际履行,也便于抚养费的合理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