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维护大多数居民利益为原则
市绿化办酝酿修砍迁移树木新规
小区修剪树木,是不是要小区百分之百的居民同意?是不是真的有“三分之二以上居民通过即可”的新政策?
杭州市绿化办徐姓工作人员说,市绿化办没有“小区百分之百居民同意”这么细的文字性规定。只是为了更大限度地保护绿化,修剪前的公示上表述用“居民没有意见”,可能有人理解成了“百分之百居民同意”或“只要有一户不同意就不能修”。
现在确实有“三分之二以上居民同意”的新说法。这位工作人员说,市绿化办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发现,“所有居民都没有意见”的要求太苛刻,具体操作起来有困难,不利于维护大多数居民的利益。去年年底,市绿化办征求法制部门意见,在绿化系统内部起草了一份《审批工作手册》,规定树木需要修剪、砍伐或迁移的,必须在社区或物业监督下,有三分之二以上住户同意,且征得树木周边利益相关住户全体同意方可。
“这个工作手册最开始在绿化系统群里讨论,是个内部讨论稿,不是一个正规文件,也没有正式实施。因为现实情况不一样,不可能都要求全部居民同意,我们这算是一个新尝试,还在进一步完善。如果尝试的效果好,可能会推行下去。”
各城区绿化办试行修剪新规
实施方案略有不同
小区修剪树木的审批在各城区绿化办,《审批工作手册》以电子稿的形式发到了各个区绿化办,但每个区绿化办具体试行起来也略有不同。
西湖区绿化办一位姓吴的工作人员说,一般小区里申请修剪树木,大多是一两棵、三五棵,利益相关住户不是很多,社区提前贴出公示征求居民意见,如果“居民没有意见”,经过正常程序审批后,开始修剪。如果有个别居民反对,社区会做做工作,毕竟大部分居民没意见,最后还是能够修剪成功的。
像马塍路13号这样一次性修剪30多棵,量有点大,居民意见也大,区绿化办试行了“三分之二以上居民同意”的新规定。征求意见是通过了,但正如社区工作人员张冠民所说的,留了个小尾巴,最后还是没能修剪成功。
下城区绿化办一位姓马的工作人员说,以前小区需要修剪树木,也是张贴公示,要“居民没有意见”才行,结果肯定有居民不同意,他们也担心一次修完了不好看,通常会先做一个样板看看,也给反对的居民看看修剪后的效果,通常事情最后都能做成。今年1月份收到市绿化办的《审批工作手册》,他们稍微做了改变,实行“双三分之二原则”,“就是全体住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同时征得树木周边利益相关的三分之二以上住户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