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召开8次协调会 各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一直僵持下去,也不是个事儿。西湖法院执行局的陶法官将各方当事人叫到一起召开了协调会,希望大伙能一起找出解决的办法。
在第一次协调会上,建设公司态度坚决,认为自己是负次要责任,是次债务人,且之前赔偿款项给受害人时已经多付了,因此不肯先行支付。之后又开了几次协调会,申请人保险公司不愿意让步,不同意客运公司提出的分期付款的方案,案件未取得进展。
为了维护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兼顾各方的利益,陶法官劝说各方当事人私下多协商,并把突破口放在了唯一不差钱同时也是被执行人的建设公司上。
陶法官跟建设公司说,案件执行分为主动执行和强制执行,且社会效果差距很大。如果建设公司能够主动支付款项,案件能够尽早了结,节约时间、减少开支,对其企业形象也不会产生不好的影响。而且,客运公司已经承诺,如果建设公司愿意先行代付一部分款项,其会分期偿还。最终,建设公司有些松口了。
今年9月中旬,在第8次协调会上,各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建设公司同意先代客运公司支付160万元给保险公司,客运公司三年内分期偿还。另外,客运公司支付保险公司剩余的50多万元。
到目前为止,建设公司已全部支付约定的160万元,保险公司也缓和了态度,同意客运公司年底前将剩余的50多万元付清。
最终所有的款项都有了着落,既解决了当事人的矛盾,又节约了司法成本,法官也松了口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