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几年前的那场“3Q大战”吗?历时四年多,这场3Q大战终于画上句号。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奇虎公司诉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腾讯不构成垄断侵权,宣布驳回奇虎360公司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资料显示,2013年3月,奇虎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地位一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奇虎360败诉。
此次案件被业界称为“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在业内有着很高的关注度。
记者发现,针对焦点之一的“市场支配地位”问题,判决强调,反垄断法所关注的重心并非个别经营者的利益,而是健康的市场竞争机制是否受到扭曲或者破坏。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即时通信领域的市场竞争比较充分,市场进入较为容易,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同时,QQ即时通信软件与QQ软件管理打包安装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并不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搭售行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盛杰民等专家认为,这次终审判决对于国内互联网的未来发展秩序起到了重要的标杆意义。“这次判决给什么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提供了一个标准,为业内的各种竞争乱象进一步划定了清晰的法律界线。他表示,法律本身并不反对企业通过竞争获得市场支配地位,而是反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奇虎360方面昨天表示,对于最高法院的判决结果我们表示尊重,但同时也感到非常遗憾。在二审期间,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祎曾表示,“官司输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中国已经有《反垄断法》,但在互联网界还没有一个真实的案例。作为创业者,垄断对中国整个产业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公司创业一个非常巨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