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说法,学校方并不认同。
据该校校长介绍,高高受伤一事发生在上午放学后。当时大部分学生在教室内做作业,班主任在讲台前批改作业,并准备组织大家去食堂吃午饭。
发现高高门牙脱落后,老师立即帮他清洗、止血,又花了近十分钟寻找掉在地上的门牙。之后,班主任带领学生用餐,吃完饭马上联系了双方家长和值周领导。
“从事发到高高被家人接走,整个过程大概也就半小时。”律师说,事发时间属非教育教学与管理时间段,教学设施、设备也没有安全隐患,因此这是一起意外事故,学校、老师无需承担责任,“况且老师已尽到教育与管理的职责,也进行了必要的救护与处理,不存在失责或过错的说法。”
律师指出,学校不是学生的监护人,而且没有发生监护权转移(指监护人基于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行使,并由他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所以不应作为承担责任的主体。
不过,出于人道考虑,校方表示可给予高高爸妈一定的经济补偿。
黄黄父母衣着质朴,话不多。他们说,家里人都对孩子推倒高高的行为感到抱歉,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庭后,在原、被告均认可的情况下,法官为双方开展了现场调解。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协商,高高爸妈最终与校方和黄黄父母达成调解协议:黄黄父母赔偿2084.79元,学校赔偿1249.65元;自10月9日起产生的后续治疗费用,由学校承担20%。
法官说,两个孩子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目前最重要的是教育他们守规矩、懂安全,要让孩子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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