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亿晶光电,证券代码:600537)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又有最新进展,公告显示,截至8月13日,公司累计收到多名投资者对公司提起的合计1333起民事诉讼案件材料(不包含3起原告未缴费案件),诉讼金额累计1.25亿元。 长期代理投资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目前距离亿晶光电案索赔时效届满只剩8个多月,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切勿错过“索赔末班车”。 案情回溯,2018年5月3日,亿晶光电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亿晶光电对重大仲裁事项、股权转让事项未依法披露,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决定对亿晶光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在处罚决定公布后,陆续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亿晶光电等被告索赔。今年年初,南京中院对部分亿晶光电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7年2月3日,揭露日为2017年4月15日。 今年8月13日,亿晶光电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与1180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或本人签署《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其余153起案件中100起已撤诉,11起法院已出具一审判决,均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其中8起案件已生效,3起案件原审原告已上诉),42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在司法实践中,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如果不依法起诉,上市公司通常不会主动赔付。”厉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最新条件为:在2017年2月3日到4月14日期间买入亿晶光电股票,并且在4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厉律师指出,截至2017年3月31日,亿晶光电股东总户数为38789户,结合最新诉讼公告披露的案件数量,目前已起诉人数约占登记股东总人数的3.4%,可见,仍有为数不少的受损投资者没有及时起诉。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2017年9月底)、详细联系方式等。投资者也可以拨打维权热线13806513406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