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抓酒驾那样打假”开始实操探讨
司法界建议制假售假直接入刑
“治理假货”成两会期间热点议题,行政执法机关已率先对此做出回应。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公开点赞马云,并提出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大惩戒力度。而司法界对于治假议题的探讨,则更进一步到改善立法司法的实操层面,涉及调整立法计划、建立治理体系、直接入刑避免以罚代刑等多个方面。
3月13日,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接受记者采访表示:近年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都不断加大制假售假的违法成本,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中央对此也高度重视。
李少平提及中央专门成立的食品卫生部级协调联络机制,因为这涉及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各方面要形成协调和系统的打击力度。他认为,治假的关键也在于形成治理体系和制度,不断加大力度。
对于加重刑罚治假的呼吁,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人民群众对打假入刑呼声很高,需要全国人大通过立法方式加以修改。
回顾并比较酒驾入刑过程后李静认为:酒驾是否入刑是经过科学论证的。从目前假冒伪劣的实际危害来看,人民群众打假入刑的呼声很高,甚至比治理酒驾的呼声更高,因此更需要立法程序论证之后再予以确定。
而基层司法代表,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周喜玲认为,假货问题愈演愈烈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市场监管不到位;二是惩治力度太小,无法震慑制假售假分子。
目前,《刑法》中对制假售假者的立案标准为售假金额必须达到5万以上,对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立案标注的售假金额必须达到10万以上。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柯俊提出“将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蔡学恩代表也建议:参照国外治假经验,提高违法成本,可将部分违法行为由行政处罚上升为刑事处罚,轻罪上升为重罪,加大处罚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