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种“互联网创新消费模式”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在该模式下,消费者登录相关消费平台后,只要花上1.5万元就能买到4.5万元的等值商品;或者先拿1.5万元的等值商品,再将剩余的3万元等值商品托管到相关消费平台上代为销售,赚取其中的利润。乍一听,这是一笔相当划算的买卖,花少量的钱就能买到比正常情况下多得多的商品,消费之余还能顺带做点投资。
可事实情况真的如此吗?在记者多方了解之后,发现这“天上掉馅饼”的事儿还真得格外擦亮双眼。
看不清价格的“黑匣子”
1.5万元能买到4.5万元的等值商品,那么消费者接下来关心的话题显然就是“我花出去的钱究竟能买到什么类型的商品?”“品质又如何?”“这决定了我做这笔交易值还是不值?”
单从价格上看,价值4.5万元的商品花1.5万就能买走,相当于总价上打了3折,这样的折扣力度即便是淘宝网、京东这样的大电商平台也无法做到。
按照这家互联网消费平台相关负责人的说法,自己网站上的商品之所以卖得比其他商家便宜,主要是因为在他们的消费平台上,消费者与供货商是直接交易,不存在传统的中间代理商、经销商等。
登录该平台网站,发现这个平台经营的商品在一些正规超市中根本找不到类似的商品。大多只有一个编号和一张看不清品牌名称的缩略图。既没有价格标注,也无法查看商品信息。
按照该平台负责人的说法,要想知道更多的信息,首先得成××为该平台的“内部会员”。这也就引出了所谓的第二种“消费”模式——边做消费边投资。
以消费之名募集投资
上述平台负责人称,如果是采用第二种消费模式,需要和公司签订一份线下协议,用于购买一份投资产品。这份投资产品的价格恰好是1.5万元,每个月连本带息能拿到1330元,一年半付清。不过,对于资金的投向以及风险保障,上述平台负责人并不愿做过多的说明。
购买完成后即可成为该消费平台的“内部会员”,并获得相应积分(一般是1.5万元对应1.5万分),并用于兑换该消费网站上非“内部会员”看不清价格和产品信息的商品。换言之,所谓的“互联网创新消费模式”并非是边做消费边投资,而是先买一份不知道投向的“理财产品”,并用获得的积分换取一些不知名的商品。
记者粗略地计算了一下,如果真有投资者买下他们的产品。投资1.5万元,正常兑付的话,每个月能拿到1330元,一年半后总共能得到23940元的收益。扣除掉最初的1.5万元本金,一年半的纯收益是8940元。相当于一年半59.6%的收益,平摊至每月是3.31%,约496.7元。
这每月3分的利息,隐约让人联想到江浙一带比较盛行的民间借贷——近几年的借贷利率也基本在每月3分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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