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4月15日起 在杭州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要被处罚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1-24 06:27   

去年250人在涉电动车事故中丧生

据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门介绍,通过近两年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全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死亡事故有所下降。2018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1200余起,造成250人死亡,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29.46%,与上年相比减少90人,下降26.39%。

虽然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有所下降,但仍然占了全市交通事故的死亡总人数的三成。特别是今年以来已经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

【交警提醒】

新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标准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已经上路行驶的超标车辆,一定要在3月31日前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登记。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不得载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未满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并遵守非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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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谢晓颖 记者 谢珂  编辑: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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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4月15日起,对驾驶人和乘坐儿童不戴头盔、走快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载人等重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