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至8月15日开展全市大检查
查查夏季防暑降温有没有做到位
为了防止该发的钱不发,也为了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从7月1日至8月15日,市人社局下辖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其中一项重点检查的内容,就是夏季防暑降温措施的执行情况。
检查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地铁、桥梁、采矿等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岗位较多的用人单位及加工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还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单位不发或少发高温津贴
可以拨打86612333投诉
高温津贴不能包含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内,也不能以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冲抵。
用人单位也不能因为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如果因高温天气工作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提醒:如果单位不发或者少发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投诉。
遇到问题可拨打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电话86612333或市人社局专线12333咨询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