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昨天发布消息,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和《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杭州市区《浙江省居住证》的申领发放工作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符合条件者可以自愿申请。
这个证和暂住证有什么区别?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四大队大队长周秋洪打了个比方,好比商场购物:持有临时居住证的人可以打九折,持有《居住证》的人可以打8折,等于是换了个金卡,享受政策优惠的幅度更多些。
《浙江省居住证》如何申领?
普通类型: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满3年;有固定住所;有稳定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无违法生育子女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
特殊类型:荣获居住地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或当选为居住地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或经居住地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属于投资创业或引进人才的流动人口,可以直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持《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享受以下5种待遇:
已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不再在杭州就业的,根据本人要求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后,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缴存余额(包括单位为其等额缴存部分)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持合法生育证件的育龄夫妇,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的,可享受生育救助政策;
患有结核病、血吸虫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检查和治疗;
可按规定参加当地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并可享受相应待遇;
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可申请租住政府提供的住房或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住房(具体政策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