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本报热线新闻版“滚动新闻会客厅”刊登了《婚后公婆给儿子买的房子,儿媳妇没份》的报道,邀请法官和律师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尽管新司法解释对夫妻间的财产分割做了明确规定,但新规定在网上还是掀起了一股争议潮。本报在杭报在线(www.hzrb.cn)上同步开通的网络互动调查显示,该话题非常热门,有112位网友参与了调查投票,投票网友来自河北、苏州、北京等全国各地。
其中61.61%的人支持“父母为儿买房儿媳没份”的司法解释,他们认为谁出钱就保护谁的权利是天经地义的。只有三成多的人明确反对该司法解释,认为女方一旦离婚会因为这个规定而吃亏。
不过有约四成的人认为,新的婚姻法解释会激化家庭矛盾,给了公婆更多的话语权来干涉子女的婚姻 。
约三成人赞同“未婚女性更加绝望,本来就买不起房,现在靠嫁人买房也没戏了”这一观点。
56.25%的人认为,女孩在婚前处理个人财产时会更倾向于买房或买车,如果钱不够买房,就买首饰或投资,以此来锁定财富归属。
仅有25%的人认为女孩会把婚前攒下的钱带到小家庭或者为新家支付装修费,买家具等用品。
尽管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没有涉及,但仍有36.61%的人认为夫妻离婚后,男方需要支付适当的抚养费给女方,因为婚姻若干年后,离异后的女性生活往往更困难些;他们认为,离婚时,法院应当判决支持女性的这一请求,以体现对女性的尊重。
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家庭中经济处于弱势的一方,可能会更多的争取对家庭财产的掌控权。其中46%的人称,如果一直由男方掌管家中经济,可能局面会改变,因为女方要求掌握婚后财富意愿会更强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