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唐先生和车商签订了购车合同,也支付了3000多元定金,但在付首付款前却反悔了,导致定金差点打了水漂。经过西湖区消协的居中调解,消费者最终拿回了2000元定金。
前不久,唐先生想通过浙江福通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一辆车价为19.53万元的福特蒙迪欧。双方签订了一份购车合同,唐先生先支付了3450元定金。
合同中写明,在签订合同的4天内,唐先生必须付清首付。但到了第3天,唐先生突然急于用钱,无法再购买这辆汽车。他向“浙江福通”提出全额退款的要求,遭到了拒绝。
双方协商无果,唐先生向西湖区消协求助。在听取了唐先生的说法后,消协工作人员赶往现场向车商核实情况。
浙江福通汽车有限公司表示,由于唐先生选择的是贷款购车,该公司为其代理申请、办理手续及车辆提货已开展了一定的前期工作,产生了实际的人力物力成本 。且按照规定,唐先生若无理由终止合同,定金不予返还。
为此,消协工作人员进行了两次调解,希望商家从人性化经营及充分体谅消费者难处的角度予以考虑,最终促使商家作出扣除实际运行成本,退还2000元的处理决定。唐先生表示接受,并对消协认真负责的工作表示感谢。
借此,西湖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房屋、车辆等大宗高价商品时,一定要认清自身消费的真实意图和目的,明确购买后实际使用状况与费用开支情况,并对商品的消费层次、市场定位及购买后的经济承受能力作充分衡量,千万不要冲动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