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用卡从未离开过自己,也没有遗失,里面的钱却被人刷走了,宁波的汤先生就碰到了这样的“怪事”。
自己的信用卡成了别人的“提款卡”?
汤先生持有一张透支额度为5万元的银行信用卡,去年的8月5日,他将卡内的欠款全部还清。然而,过了四天去刷卡时,却没办法刷,于是汤先生立刻联系了银行的客服。
查询后,汤先生发现8月6日的那天,他的卡在上海一家超市被刷48000元,并被取现2000元。可奇怪的是,这张卡从来没离开过自己的身体,更不用说在上海消费了,汤先生立即报了警。
而此后,警方也同样陆陆续续接到此类案件四起,最多的一张卡被盗刷84000元,取现100元。
在读卡器上刷一下 就可以复制别人的信息
经过侦查,犯罪嫌疑人林某在今年的3月18日被抓获。令众多持卡人纳闷的犯罪手段也浮出了水面。
从去年4月份起,他从一个安徽的朋友那里租来了两台POS机,进行非法套现活动,从中收取手续费,弄了几个月后,他听说可以复制别人的信用卡,就试着从网上买了一台读卡器,并下载了软件。
“有人找我非法套现时,我先将他们的卡在读卡器上刷一下,这样就复制了这张卡的信息,然后,制成了和原来一样的伪卡。”林某说。
林某知道,使用这种卡是违法的,风险很大,于是他就在网上找到了“搭档”洪某,将卡寄给洪某,让洪某去刷卡或套现,然后两人按55%和45%的比例分成。
汤某等人信用卡被盗用,就是因为他们在林某处非法套现时,被林某复制了信息。
经查实,林某利用这样的方式,共获得人民币178660元。昨天,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对林某依法提起公诉。
提醒:刷卡时一定不能让卡离开自己的视线
提醒一.在POS机上刷卡付款时,千万别让卡片离开自己的视线。“输入密码时,一定要遮挡键盘,防止他人用高倍望远镜偷看。此外,还要加强密码保护,不要用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容易被破解的数字做密码,不要轻易向他人透露银行卡密码等账户信息。
提醒二.ATM凭条、消费单据、存取款单及对账单等信用卡原始凭证,不可随意丢弃,避免泄露信用卡卡号、有效期等关键信息。
提醒三.定期对账养成按月对账习惯,通过将信用卡使用的各种原始凭证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可及时发现错账或盗刷情况。
提醒四.在选择国内外的购物网站时,一定要选择有知名度的商店,至于从来没听说过的购物网站,尽管网站中有诱人的商品,还是避免接触为宜。同时要保留及打印交易记录,一方面可随时查阅究竟买了哪些东西及花了多少钱,另一方面则万一发生购物纠纷,可凭此向银行提出作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