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起,杭州城区公安出入境办证窗口(包括萧山、余杭区;上城区除外)将启用“再次赴港澳签注自助受理系统”。即:已经持有在有效期内赴港澳通行证的市民,凭通行证即可通过办证大厅的自助受理机,自行申请办理再次赴港澳签注。
这个自助受理系统约有1.60米高,看起来和银行的ATM柜员机差不多,安装有摄像头,会自动对操作者进行现场取像,简化了填表、照相、取号、叫号、受理等流程环节,相比人工受理可节省约80%的时间。以往人工办理,需要25至30分钟,而通过这个自动系统,约需5分钟。
使用起来十分简单——
第一,把你的港澳通行证放入格子里,系统会自动关闸收取证件。
第二,触摸屏会弹出页面,要求你填写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等。
第三,触摸屏上会弹出窗口,请你选择签注种类 ,比如前往地点、前往次数,系统会自动计算签注金额并显示所需额度。
第四,请你把费用放入格子,系统会自动收取,之后会吐出一张回执单,上面打印着你的预取证日期(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这时,你的再次签注就被受理了,10天后来领证即可。需要注意的是,自动取像发生在你交了费用但回执单还没有吐出来的时候,所以交了钱以后就要站端正了,不要手摸摸眼眨眨。
这套系统已于4月8日起在杭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国出境接待大厅试运行,截至8月15日,已通过自助受理机受理再次赴港澳签注共21238件,非常方便。
警方提醒:目前上城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窗口和富阳、桐庐、建德、淳安等4县(市)公安出入境办证窗口尚未开通此项服务,临安公安出入境办证窗口自助受理系统正进行测试调整,近期会开通。
另外,以下情形仍须人工受理:首次办理、遗失补办、到期换发赴港澳通行证,或持有非浙江省核发赴港澳通行证以及持有浙江省核发赴港澳通行证但本人户籍不在杭州的,或证件有效期不足四个月的,或办理商务签注的,或身份为国家工作人员和特岗报备人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