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80周岁老年人享受津贴的建议。
杭州市自2006年9月起,分别向90-99周岁和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300元长寿保健补贴。
市老龄工办建议,根据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应及时调整完善我市的长寿保健补贴政策,建立涵盖80-89周岁年龄段的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津贴,每人每月50元。
高龄津贴的享受条件应只设置年龄(80周岁以上)和户籍(本地户籍)的门槛,而不应再设定别的条件。
建议从2011年4月1日起实施,在今年10月1日前将高龄津贴发放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