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晨报讯(记者 杨荣 通讯员 徐连桥)前两天,黎先生和朋友在良渚某餐厅就餐,服务员上菜过程中不慎将菜掉到了他的肩膀上,由于菜品温度较高,加上夏季衣服又单薄,黎先生锁骨部位被烫伤,随即去医院治疗。 之后,黎先生回到该餐厅,要求商家赔偿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但商家不同意。由于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黎先生向良渚消保分会求助。 经工作人员调查,黎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工作人员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餐厅服务员失误烫伤了顾客,损害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作为经营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经过调解,最终商家向黎先生表达了歉意,除支付医药费外再赔偿1000元,黎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消费提醒 消费者在餐厅就餐被工作人员失误烫伤的事情屡见不鲜,消费者和商家都要引起注意。 一方面,消费者在就餐高峰带儿童就餐时,更应注意监管,避免碰撞。 另一方面,商家要避免不恰当用火用电等行为,叮嘱员工上菜时注意安全,并密切关注经营场所安全情况,对经营场所内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排查,遇上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