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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就餐时被服务员烫伤 消保委:商家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
2019-07-17 08:54:54杭州网

余杭晨报讯(记者 杨荣 通讯员 徐连桥)前两天,黎先生和朋友在良渚某餐厅就餐,服务员上菜过程中不慎将菜掉到了他的肩膀上,由于菜品温度较高,加上夏季衣服又单薄,黎先生锁骨部位被烫伤,随即去医院治疗。

之后,黎先生回到该餐厅,要求商家赔偿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但商家不同意。由于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黎先生向良渚消保分会求助。

经工作人员调查,黎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工作人员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餐厅服务员失误烫伤了顾客,损害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作为经营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经过调解,最终商家向黎先生表达了歉意,除支付医药费外再赔偿1000元,黎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消费提醒

消费者在餐厅就餐被工作人员失误烫伤的事情屡见不鲜,消费者和商家都要引起注意。

一方面,消费者在就餐高峰带儿童就餐时,更应注意监管,避免碰撞。

另一方面,商家要避免不恰当用火用电等行为,叮嘱员工上菜时注意安全,并密切关注经营场所安全情况,对经营场所内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排查,遇上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来源:余杭晨报    作者:记者 杨荣 通讯员 徐连桥    编辑:郑海云    责任编辑:方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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