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记者 万笑影 通讯员 蔡心扬 孙陶)日前,随着杭州市上城区定安路小区的两名住户在调解书上分别签上了自己的姓名,一起“吵”了两年还闹上法庭的老房子加装电梯纠纷,经过该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区法院、区加梯办等多方联合调解,终于成功化解。据悉,这是杭州市通过人民调解成功化解的第一起因旧宅加梯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
定安路小区属于典型的市中心老旧小区,老年居民比重高,居民对加装电梯的愿望十分迫切。两年前,上城区开始试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该小区高层住户张岩(化名)等人牵头发起加梯申请并办理相关流程手续,但三楼住户李进(化名)担心电梯安装后会对通风、采光等产生影响,向社区提出反对意见。双方多次协商不成后,加梯发起方业主代表一度强行施工,导致矛盾激化。
“其间,我们也曾介入调解过,但后来因张岩就加梯受阻而导致的前期预付款等经济损失向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得不停止调解。”上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直到今年4月26日,李进在区法院的建议下申请人民调解,他们才再一次介入。
5月13日,首次面对面协调在两名调解员的“主持”下展开,但纠纷双方始终自说自话、针锋相对。为了缓和双方“剑拔弩张”的状态,调解员陈叶锋建议所有人一起去实地看看,而经过现场测量并与电梯厂家沟通后,双方当事人在情绪和态度上得到了一定的缓解,并达成了初步意向:在不增加额外费用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平移一定尺寸。
正当调解员松了口气、感觉再加把力就能调解下来时,双方的矛盾再次激化。
原来,5月17日那天,李进到上城区调委会反映,张岩坚决不同意移位,要求采用原先的方案,并表示移位产生的费用要由李进负责,而李进认为不可能增加这么多费用,是对方与电梯厂家联合起来针对他。
针对调解中发生的新情况,调委会随即与加梯发起方、社区工作人员、电梯厂家等沟通核实有关情况,并与区法院、区加梯办等协商决定召集各方进行联合调解。
在通过面对面讲情说理,对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分析比较类似纠纷遇到的问题后,“最终,李进不再执着于移位,而张岩等人也表示在电梯加装后撤回起诉。”陈叶锋告诉记者,“令人惊喜的是,双方还对该电梯安装运行后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达成了一致。”
“老房子加装电梯的过程中,产生矛盾很正常,需要我们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杭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为此,该局积极指导相关人民调解组织主动排查、调处涉及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中的矛盾纠纷,保障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惠及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