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卫生间端来半桶水放一边后,点燃了一件自己给男友买的新衣服,并把衣服扔在木质衣柜边上。又打开手机,把衣服烧起来的视频录了下来,又用打火机点燃了床单,把烧衣服和烧床单的视频一齐发给了男友。 齐某看男友竟然没有马上回复,心有不甘,于是走到窗边打电话。等到齐某回头一看,火势已经开始蔓延,整个屋子都开始烧了起来,齐某吓坏了,连忙手忙脚乱开始灭火,火越烧越大,串到了屋顶,整个房间已经看不清楚,只有浓烟往窗口冒,齐某慌了,急忙跑到楼下找房东,随后在消防及周围人的一齐抢救中,终于扑灭了火。 齐某交代说,自己对男友比对自己还好,还花这么多钱,买这么多好看的衣服给他,他却这么不关心自己,心都凉了。当时完全在气头上,就想烧衣服吓唬一下,没想烧房子。后来火势大起来,才感到后怕,万一火势起来,会蔓延到隔壁和楼上的房间的,那自己就罪过了。 男友感觉有点莫名。他说,两人感情挺好,就是女友晚上总是睡不好觉。4月16日晚上,女友失眠,自己安慰开导她,但没什么用, 两人还吵了起来。第二天自己急冲冲去上班,因为忙着工作,很迟才看到女友发来的视频,自己立马打电话给房东,并赶了回去。 齐某与男友所住的出租房,位于城中村,一共有五层,二楼、五楼住的是房东一家,其他三层,除了棋牌室,还有10间出租房,都有租客居住,整幢房子大概有二三十人居住。齐某与男友住在三层,事发当天,好几个租户上班去了,也有一部分,诸如全职在家带孩子的妈妈在屋内。看到有浓烟冒出,大家都逃到了楼下。且这幢房子周围,都密密麻麻挨着各种自建房屋,人流密集。火势如果没有及时得到控制,继续蔓延,后果不堪设想。 检察官说法: 本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齐某故意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涉嫌放火罪。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对其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