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见习记者 徐慧兴 记者 夏裕 朱振辉 “它像幽灵一样漂过来。” 12月18日凌晨4点,舟山渔船在东海捕鱼时,捡到一艘无人游艇,成了全国热点新闻。 这艘游艇长约30米,内部装修豪华,发现位置在舟山以东约500公里处的公海上。 浙江省海上搜救中心通过多渠道核实,这艘游艇是马来西亚一家船公司从韩国购买的二手小型高速客船,在用拖轮由韩国拖往马来西亚途中因拖轮主机故障、遭遇风浪后拖缆断裂,该被拖的小型客船漂失。 船老大王卫平第一时间将这件事上报给舟山海事部门,并放弃接下来的捕鱼计划,用渔船拖着捡来的游艇,全力返回舟山。 预计今天早上将抵达舟山沈家门港口。 船老大算了一笔账 出海捕鱼一般可收获上百万 这次因为拖船损失了大部分利润 昨天下午4点22分,浙岱渔03158号船大副吴其明发来信息称,他们当前位置距离目标港口大约还有46海里。 他说,当前风浪比较大,船摇得很厉害,原本想远远拍一些无人游艇视频和照片,因为站不稳,又一次放弃了。 他们原计划出海捕鱼作业两个月。“按照当前的时节,如果顺利完成捕鱼计划,正常情况,可以收获价值100万元以上的渔获。”因为要拖船返航,他们失去了余下40天的捕鱼利润。 船上一共雇了13个船工,也是要发薪酬的。 从开始拖行的位置到沈家门港口,至少要消耗12吨柴油,“具体要用掉多少柴油,还说不清楚,我们现在已经开到最大马力了。” 按照浙岱渔03158号出发时每吨柴油7280元左右的价格,他们这趟拖船回港,仅油费就要花去约87360元。 吴其明拍了一个很短的视频,给我们传来,视频里的环境很黑,他说,这不完全是因为天色暗,还因为他们船上的机组冒出滚滚黑烟,“一直在全速前进”。 这到底是一艘什么船 业内人士说在香港坐过 和波音水翼船十分相似 海上通(舟山)卫星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夏林多说,这艘捡回来的游艇从外观看,和他在香港坐的波音水翼船十分相似。 “我经常坐,印象比较深刻。”他说,以他了解的情况,这种船的造价不低,在5000万元左右。 他发来“波音水翼船”的资料:最初由美国波音公司在上世纪60年代开始研究的高速船种,曾经有用于军事的记录,后来普及民用。 船身长90尺,以铝合金制造,净重约100吨,载客量可达250人,航速达45节。 台州一位从事造船业30多年的船厂负责人则否认了这种说法,认为它不是 “波音水翼船”。 他说,从照片上来看,这艘船确为一艘游艇,且以钢结构为主。根据船的构造、大小以及外部配备来看,如果内部装饰比较豪华的话,造价确实不菲。 中国电科(宁波)海洋电子研究院技术总监张义林表示,从船上救生筏的数量判断,这是一条交通船,不是客船,船上配有两台主机,主要用于运送物资和少量人员,速度相对较快。 他说,这种船,以钢结构为主,上部为铝合金构造,价值多少具体还要看内部配置。 律师来了 渔民在主张有关补偿费用上 可以参照海上救助的标准提出要求 “律师来了”签约律师、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叶子民: 从有关报道看,该游艇在公海上发现,已由渔民拖回舟山港口。渔民的行为是属于无因管理的行为,还是海上救助,具体如何定性,目前看还有争议。根据有关报道的信息,我个人倾向于是无因管理行为。渔民在主张有关补偿费用上,可以参照海上救助的标准提出要求。 在后续处理上,可将船东作为被告。 那如果渔民 “捡”到的是“三无”船呢?通常由海事部门出面处理,通过无主船舶认定程序,再行处理,从船舶处理变卖的收益中支付渔民无因管理(或者海上救助)的合理报酬后,多余部分则归国家所有。 “律师来了”签约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涉外业务部副主任,义乌分所副主任何远: 如果因为游艇本身的返还、补偿等问题发生纠纷的,韩国是船的卖方,马来西亚是船的买方,中国渔民是善意捡到游艇的一方,无论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都是有一定道理的,那到底应该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呢? 为了解决这种法律选择难题,确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我国专门制定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根据该法律的规定,如果韩国卖方与马来西亚买方曾在合同中约定适用法律的,法院会尊重这种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对于游艇所有权的变更问题,即游艇的所有人什么时候从韩国卖方变更为马来西亚的买方,将会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即马来西亚法律。 而对于渔民捡回游艇是否能够得到补偿的问题,则应当适用无因管理发生地法律,如果游艇是在公海上发生事故的,中国渔民将之从公海上拖回中国,应当适用中国法律。 |